
公告日期:2025-04-25
四川金石亚洲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 年,四川金石亚洲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重大事项、财务状况、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关联交易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等方面进行了有效的审查和监督,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4 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监事会会议 3 次,全体监事均亲自出席会议,不存在缺席会议的情况。监事会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会议决议真实有效,所有议案均以全票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会议时间 审议事项
1、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4、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2024年 4 月 24日 告》
6、 《关于 2023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的议案》
7、 《关于续聘 2024 年财务审计机构
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8、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9、 《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贷款
的议案》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2024年 8 月 27日 1、《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2024年 10月 22 日 1、《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监事会对 2024 年度公司有关事项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对公司依法运作、财务情况、关联交易和信息披露等事项进行了认真检查,主要情况如下: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和决策程序,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决策程序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忠实、勤勉、尽职,认真执行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各项决议,执行公司职务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有损于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财务和定期报告审核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定期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财务制度等进行监督和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体系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或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况;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定期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审计报告无异议。
(三)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运行情况进行了检查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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