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大家好!本人作为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4 年度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
因个人原因,本人于 2024 年 5 月 22 日提出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职务以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应职务。由于本人为公司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故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本人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辞职后继续履行职责直至 2024 年 7 月 4 日新任独立
董事上任后离任。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现就本人在 2024 年度任职期内,履行的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4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计召开董事会 6 次,本人应出席 6 次,实
际出席 6 次;共计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 2 次,本人应出席 2 次,实际出席 2 次;
共计召开薪酬和考核委员会会议 2 次,本人应出席 2 次,实际出席 2 次;共计召
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 次,本人应出席 2 次,实际出席 2 次;共计召开股东大会
2 次,本人实际列席 2 次。
在任职期内,本着审慎的态度,本人于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作出决策前所需的情况和资料,详细了解公司整体经营情况,并就会议议案和公司经营管理层的事项进行充分沟通,依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作出独立判断,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科学谨慎地行使表决权。本人对召开的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提交的各项议案经过审议后均投赞成票,未出现提出反对、弃权意见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本人履职期间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召开 2 次,本人应出席 2 次,
实际出席 2 次,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转让全资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人恪尽职守,认真审阅了相关会议资料,基于独立的立场及判断,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一)作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的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在报告期履职期间内,主持了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并就公司的内部审计、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了审阅。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对定期报告、内部审计等相关工作进行审核;与注册会计师沟通审计情况,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在认真审计的情况下及时提交审计报告。
(二)作为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召集人的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在报告期履职期间内,组织召开并出席了全部会议,未有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情况。本人在工作中严谨履行职责,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和事业部销售提成等事项进行审查,为公司规范运作、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因本人于 2024 年 7 月 4 日正式离任,在本人 2024 年度任职期间内,本人严
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8 个工作日。本人充分利用出席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股东大会以及其他的时间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于经营情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
报,同时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及董事会办公室工作人员保持联系,对行业特点及现状、公司战略执行、重大项目进展、各业务板块生产经营情况、公司治理等各方面情况进行持续了解,并对公司规范运作方面提出了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平时本人亦持续关注媒体对公司相关报道、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五、保护中小股东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2024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本人就董事会及专委会的各项议案进行了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议并仔细、审慎地行使了所有表决权;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客观、严肃的督促与考察;针对涉及到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与公司董事及高管进行全面商议与评估,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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