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10-15
立中四通轻合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立中四通轻合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增加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增加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额度业务的目的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主要原材料为铝(含 ADC12 铝合金)、铜、硅、碳酸锂等相关产品,其价格受市场波动的影响较大。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继续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充分利用期货市场功能,合理应对原料价格波动给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提升企业经营水平,保障企业健康持续运行。
二、公司增加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额度业务的基本情况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继续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充分利用期货市场功能,合理应对原料价格波动给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提升企业经营水平,保障企业健康持续运行。
具体情况如下:
1.交易金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根据业务实际需要,拟将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中投入的资金(保证金)总额由不超过 5.8
亿元增加至不超过 7.1 亿元,交易额度由不超过 74.5 亿元增加至不超过 94.5
亿元。
2.交易方式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品种包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所需铝(含 ADC12 铝合金)、铜、硅、碳酸锂等原材料。交易工具包括但不限于期货、期权合约,公司将在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相应业务资质的期货交易所等场内外金融机构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及控股子公
司开展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机为目的,主要为有效应对原料价格波动对公司带来的影响。
3.交易期限及实施方式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 10 月 14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
待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授权期限自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 2025 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为提高工作效率,保证业务的顺利开展,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批准的额度范围内开展商品期货业务,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执行实施。
4.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投入的资金来源为公司的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和银行信贷资金。
三、公司增加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额度业务的必要性
为应对原料价格波动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及利润造成的不利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将风险控制在适度范围内,可以降低市场价格波动风险,实现公司稳健经营的目标。
四、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交易风险分析
1、价格波动风险:期货行情变动较大时,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交易损失;
2、资金风险: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可能会带来相应的资金风险;
3、内部控制风险: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的风险;
4、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网络故障、通讯故障
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二)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最大程度对冲价格波动风险。公司在实际操作中,结合原材料价格、产品交货情况及市场行情,实施具体套期保值交易计划,套期保值数量不得超过实际采购的数量,预计将有效控制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敞口;公司设定止损目标,将损失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防止由于市场出现系统性风险造成严重损失;
2、公司将合理调度自有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
3、公司将设立符合要求的交易、通讯及信息服务设施系统:公司将设立系统,保证交易系统的正常运行,确保交易工作正常开展。当发生错单时,及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并减少损失;
4、公司已制定《立中四通轻合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对期货等金融工具的交易管理、决策权限、信息披露等流程作出明确规定,建立有效的监督检查、风险控制和交易止损机制,最大限度的规避操作风险的发生。
五、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相关项目。
六、公司增加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额度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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