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1
立中四通轻合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和远期结售汇业务的
可行性分析报告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和远期结售汇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和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目的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主要原材料为铝和铝合金、铜、硅、碳酸锂等相关产品,其价格受市场波动的影响较大。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继续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充分利用期货市场功能,合理应对原料价格波动给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提升企业经营水平,保障企业健康持续运行。
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中的进出口业务主要采用美元、欧元、日元、韩元等外币进行结算,为防止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及利润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是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前提,使用自有资金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有利于降低人民币汇率变动风险,有利于提高公司抵御汇率波动的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和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基本情况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继续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充分利用期货市场功能,合理应对原料价格波动给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提升企业经营水平,保障企业健康持续运行。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外汇避险金融产品,且只限于从事与公司经营发展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开展交割期与预测回款期一致,且金额与预测回款金额相匹配的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所用结算货币为美元、欧元、日元、韩元等外币。
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根据业务实际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套期保值业务中投入的资金(保证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8 亿元,交易额度不超过 74.5 亿元。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 70,000 万美元(或欧元、日元、韩元其他等额外币),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
2.交易方式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品种包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所需铝和铝合金、铜、硅、碳酸锂等原材料。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机为目的,主要为有效应对原料价格波动对公司带来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是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前提,使用自有资金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有利于降低人民币汇率变动风险,有利于提高公司抵御汇率波动的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
3.交易期限及实施方式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授权期限自 2024 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 2025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为提高工作效率,保证业务的顺利开展,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批准的额度范围内开展期货和远期结售汇业务,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执行实施。
4.资金来源
公司及下属公司资金来源为自有和自筹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
三、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和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必要性
为应对原料价格波动给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及防止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
期保值和远期结售汇业务,将风险控制在适度范围内,可以降低市场价格波动风险,实现公司稳健经营的目标。
四、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和远期结售汇业务的风险分析
(一)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机为目的,主要为有效应对原料价格波动对公司带来的影响,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价格波动风险:期货行情变动较大时,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交易损失;
2、资金风险: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可能会带来相应的资金风险;
3、内部控制风险: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的风险;
4、技术风险:可能因为计算机系统不完备导致技术风险。
(二)远期结售汇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远期结售汇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远期结售汇汇率报价可能偏离公司实际收付时的汇率,造成公司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远期外汇交易交易专业性、时效性较强,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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