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2
红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刘 洋)
本人作为红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在 2024 年的工作中,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2024 年度本人主要履行职责情况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刘洋,男,1983 年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学专业本科毕业,
注册信息系统审计师。2007 年 1 月至 2016 年 5 月曾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深圳分所高级项目经理;2017 年 8 月至 2023 年 5 月曾任亚太(集团)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经理;2023 年 5 月至今担任深圳市华富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授薪合伙人。
经认真自查,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4 年,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10 次董事会,5 次股东大会,本人
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本报告期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
姓名 应参加董 董事会次 式参加董 董事会次 缺席董事 两次未亲 出席股东
事会次数 数 事会次数 数 会次数 自参加董 大会次数
事会会议
刘洋 10 9 1 0 0 否 5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董事会会议通知的要求参加会议,在董事会召开之前主动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资料,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提出合理建议,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定要求,重大经
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本人站在独立、客观及维护全体股东利益角度,对本人履职期间内董事会所审议的各项议案,除需要回避表决的议案外,对其他所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提出过异议,也无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2024 年度,本人均亲自出席了以下相关会议,在会议期间认真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经营情况及审议事项的汇报,审慎审查各项议案,切实履行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能。
专门委员会/独立 本年度应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董事专门会议
审计委员会 4 4 0 0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4 4 0 0
战略委员会 1 1 0 0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0 0 0 0
2024 年度,本人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如下: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具体履职情况如下:
序 召开时间 审议议案 表决意见
号
1、《提交董事会审议<2023 年年度报告>及<2023 年年度
报告摘要>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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