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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4 18:46:08 股吧网页版
唐德影视:关于与Talpa仲裁的进展暨重大合同进展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4


证券代码:300426 证券简称:唐德影视 公告编号:2025-035
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Talpa仲裁的进展暨重大合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 经双方友好协商,公司与 Talpa 达成和解协议。

2. 涉案金额为 6,000 万美元(按争讼合同总金额计算,Talpa 仲裁要求公司
支付 4,125 万美元,公司仲裁要求 Talpa 退还 1,875 万美元)。各方同意,相互免
除对方及其关联方有关本案索赔标的的一切索赔、合同或其他要求。

3.本次达成的和解协议对公司本年度及以后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没有重大影响。

一、项目的基本情况和进展情况

针对与 Talpa Media B.V.及其子公司 Talpa Global B.V.就签署的《综艺节目
协议》产生的分歧和争议,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唐德影视”)近日和 ITV Studios Holding B.V. (曾用名:Talpa Media B.V.)
及其子公司 ITV Studios Global Entertainment B.V(. 曾用名:Talpa Global B.V. )
签订了《和解协议》,现将相关事项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各方当事人

1)ITV Studios Holding B.V. (曾用名:Talpa Media B.V. ,下称“Talpa 传
媒”)及其子公司 ITV Studios Global Entertainment B.V.(曾用名:Talpa Global
B.V. ,下称“Talpa 全球”,和 Talpa 传媒共同及分别称为“Talpa”)

营业地点:荷兰莫兰家族 1 号,邮编 1217 ZB

2)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横店影视产业实验区 C3-028

(二)项目情况概述

2016 年 1 月 28 日,公司与 Talpa 签署了《综艺节目协议》,以分期支付 6,000
万美元许可费获得五年期限内在中国区域(含港澳台地区)独家开发、制作、宣传和播出某综艺节目,并行使与某综艺节目相关知识产权的独占使用许可的
独家授权。详见公司 2016 年 1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签署重大合
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13)。

《综艺节目协议》及补充协议(以下统称“《综艺节目协议》”)签署后,公司已累计向 Talpa 支付许可费 1,875 万美元。由于在《综艺节目协议》履行过程
中,各方产生争议,Talpa 传媒于 2017 年 11 月 9 日向唐德影视发出《终止通知》,
主张解除《综艺节目协议》,并要求唐德影视向 Talpa 支付“尚未结清款项合计4,125 万美元”。为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利益,公司向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对Talpa 提起仲裁,申请终止协议,Talpa 退还公司已支付款项,以及其他救济。
详见公司 2016 年 6 月 25 日、2017 年 5 月 19 日、2017 年 11 月 13 日、2017 年
11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重大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74、2017-034)、《重大合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88)、《关于拟对 Talpa 提起仲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91)。

(三)项目进展情况

近期,公司与 Talpa 签署《和解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各方相互免除对方及其关联方有关本案索赔标的的一切索赔、合同或其他要求;

2)各方自行承担其迄今产生的法律和其他费用;

3)唐德影视在协议生效后 30 个工作日内申请终止仲裁程序(且各方费用自理);

4)唐德影视和 Talpa 按照上述第 2)条的规定各自承担香港国际仲裁中心
的费用,或有权按照 50/50 的比例获取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对剩余保证金的退款;
5)《和解协议》签署后于 2025 年 4 月 17 日生效。

二、公司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在内)的小额诉讼、仲裁事项进展情况未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披露标准,
已在相关定期报告中进行披露,其中新增诉讼涉及的金额共计 400 万元及违约 金,已披露诉讼事项涉及的金额为 600 万元及利息,具体如下:

案 原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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