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28 20:35:13 股吧网页版
航新科技: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9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核查意见

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航新科技”)于 2025 年4 月 2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发动机健康管理项目及研发中心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2,897.41 万元(暂估金额,含存款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专户实际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同时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相关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将予以终止。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航新科技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对航新科技上述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277 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 25,0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共筹得人民币 25,000.00 万元,扣除承销费用与保荐费用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118.78 万元后,净筹得人民币 23,881.22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于 2020 年 7 月 28 日到账,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于 2020 年 7 月 29 日出具
了“广会验字[2020]G20000700153 号”的《验证报告》。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账户初 截止日金额 备注

始金额(元) (元)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632209113 160,000,000.00 10,336.78 /

营业部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 441168515013 84,250,000.00 663,793.17 /

公司广州中环支行 000592269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 441899999603 - 28,300,000.00 注 2

公司广州中环支行 000007616

合计 244,250,000.00 28,974,129.95 注 1

注 1:募集资金专户到账总金额 244,250,000.00 元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238,812,249.84 元相差
5,437,750.16 元,差异为到账后支付的除承销费用与保荐费用之外的其他发行费用。
注 2:该账户为公司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7 天通知存款)时银行自动生成的账号。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及节余

(一)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根据公司 2020 年 7 月 20 日披露的《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
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5,000 万元(含发行费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发动机健康管理项目、研发中心项目以及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发动机健康管理项目(EHM 系统) 12,623.69 7,672.57

2 研发中心项目 9,643.50 8,818.21

3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