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证券代码:300423 证券简称:昇辉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5
昇辉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现金收购赫普能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为实现昇辉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昇辉科技”)战略规划和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昇辉科技有限公司拟使用 16,500.00万元(暂定价)自有资金及/或自筹资金通过股份受让方式取得赫普能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赫普能源”或“标的公司”)15%股权。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3、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4、本次交易尚未最终完成,相关风险事项具体请见本公告“八、风险提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和经营发展需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召开了第五届
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现金收购赫普能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5%股权的议案》。
同日,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昇辉科技有限公司与赫普绿色储能技术(北京)有限公司、赫普蓝天节能技术服务(北京)有限公司、赫普阳光新能源技术服务(北
京)有限公司、赫普智慧(景宁)能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西子清洁能源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昇辉科技有限公司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公司子公司昇辉科技有限公司拟使用 16,500.00 万元(暂定价)自有资金及/或自筹资金通过股份受让取得赫普能源 15%股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的转让方为标的公司的所有股东,包括赫普绿色储能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赫普绿色”)、赫普蓝天节能技术服务(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赫普蓝天”)、赫普阳光新能源技术服务(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赫普阳光”)、赫普智慧(景宁)能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赫普智慧”)、西子清洁能源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子洁能”)共 5 名。公司子公司昇辉科技有限公司拟受让赫普绿色、赫普蓝天、赫普阳光、赫普智慧和西子洁能分别持有的标的公司 2.9933%、1.3304%、0.9978%、0.8980%和 8.7805%的股权,合计受让标的公司 15%的股权。
(一)赫普绿色储能技术(北京)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赫普绿色储能技术(北京)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5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十三街 18 号院 12 号楼 5 层 501(北
京自贸试验区高端产业片区亦庄组团)
法定代表人 崔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14MA00730DX3
经营范围 技术推广、技术服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
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
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
动。)
成立日期 2016-07-18
经营期限 2016-07-18 至 2066-07-17
2、股权结构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赫普绿色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东台市赫普绿色储能技术合伙企业 400.00 80.00%
(有限合伙)
2 崔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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