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5-12 18:33:05 股吧网页版
博世科:关于调整组织架构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5-13


证券代码:300422 证券简称:博世科 公告编号:2025-073
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组织架构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2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组织架构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相应调整组织架构,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同时为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与内部控制建设,相应修订《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1 修订前共十五章,两百零八条。 修订后共十五章,两百一十七条。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
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 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2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八条 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
定代表人。

第八条 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
3 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
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
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
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
人追偿。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 第九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
4 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 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