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13
证券代码:300422 证券简称:博世科 公告编号:2025-073
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组织架构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2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组织架构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相应调整组织架构,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同时为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与内部控制建设,相应修订《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1 修订前共十五章,两百零八条。 修订后共十五章,两百一十七条。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
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 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2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八条 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
定代表人。
第八条 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
3 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
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
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
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
人追偿。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 第九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
4 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 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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