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3
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4 年度,本人作为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遵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认真、勤勉、谨慎、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性和专业性,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 2024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
本人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拥有专业资质及能力,在从事的专业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本人的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等相关情况如下:
曾萍,男,197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华南理工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国际注册内部
审计师(CIA)协会会员。1993 年 8 月至 1996 年 8 月,曾任湘潭钢铁公司钢铁
研究所助理工程师;1997 年至今,历任华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助教、讲师、副教授,现任华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华隧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公司)、广州塔旅游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独立性要求,
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2024 年度履职概况
本人任职期间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一)出席股东会的情况
姓 名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曾 萍 6 6
(二)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本报告期应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 委托出 缺席董 是否连续两次
姓 名 参加董事会 董事会次 式参加董 席董事 事会次 未亲自参加董
次数 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数 事会会议
曾 萍 13 8 5 0 0 否
2024 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在审议董事会议案时,与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的沟通,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公司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战略发展规划,审议程序、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对公司本年度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姓 名 审计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 提名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
(应出席/出席) 会(应出席/出席) (应出席/出席) (应出席/出席)
曾 萍 7/7 不适用 4/4 不适用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
本人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负责主持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对定期报告、决算报告、审计报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日常关联交易、计提减值准备、续聘审计机构、
变更财务总监等事项进行审阅,对审计部的内部审计工作进行指导,审阅审计部工作计划并督促计划的实施;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年度财务审计进行了安排和讨论,就关键审计事项及审计过……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