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29
证券代码:300421 证券简称:力星股份
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
Jiangsu Lixing General Steel Ball Co., Ltd.
(江苏省如皋市如城街道兴源大道 68 号)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二〇二六年一月
公司声明
1、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本预案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本预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要求编制。
3、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4、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5、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6、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核准。本预案所述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重大事项提示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预案“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1、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深交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后方可实施。
2、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不超过 35 名(含本数),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公司、财务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由董事会根据股东会授权在本次发行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后,按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本次发行对象均以现金的方式并以相同的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3、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56,000.00 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高精度长寿命陶瓷轴承球工程化 21,318.00 10,900.00
产业化项目
2 G5(G3)级高精度钢球智能制造 17,685.00 17,600.00
项目
3 新能源汽车滚动体扩产项目 9,600.40 9,500.00
4 重大装备配套精密滚子产业升级 8,056.80 8,000.00
建设项目
5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10,000.00
合计 66,660.20 56,000.00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
自有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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