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18 22:42:12 股吧网页版
五洋自控: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19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 兴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Z H O N G X I N G H U A C E R T I F I E D P U B L I C A C C O U N T A N T S L L P

地 址 ( l o c a t i o n ): 北 京 市 丰 台 区 丽 泽 路 2 0 号 丽 泽 S O H O B 座 2 0 层
20/F,Tower B,Lize SOHO,20 Lize Road,Fengtai District,Beijing PR China

电 话 ( t e l ): 0 1 0 - 5 1 4 2 3 8 1 8 传 真 ( f a x ): 0 1 0 - 5 1 4 2 3 8 1 6
审 计 报 告

中兴华审字(2025)第 020747 号
江苏五洋自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江苏五洋自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洋自控公司”)财
务报表,包括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 年度的合并及
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五洋自控公司 2024年 12 月31日合并及母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4年度合并及母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五洋自控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我们确定下列事项是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一)收入确认

1、事项描述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五洋自控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自于立体车库及其安装服务、智能物流及仓储系统、自动化生产线设备、散料搬运核心装置等产品的销售及停车场营运业务。收入确认的会计政策详情及收入的分析请参阅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三、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25”所述会计政策及“五、合并报表项目注释 42”。

由于营业收入是五洋自控公司关键业绩指标之一,可能存在五洋自控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通过不恰当的收入确认以达到特定目标或预期的固有风险。因此,我们把五洋自控公司收入的确认和计量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1) 了解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 检查销售合同,了解主要合同条款或条件,评价收入确认方法是否适当;
(3) 对营业收入及毛利率按月度、产品等实施分析程序,识别是否存在重大或异常波动,并查明波动原因;

(4) 以抽样方式检查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销售合同、订单、销售发票、出库单、发货单、运输单及客户签收单、验收单等;

(5) 对主要客户的销售收入发生额和应收账款余额进行函证,检查收入确认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6) 针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销售收入执行抽样测试以检查销售收入是否在恰当的期间确认;

(7) 获取五洋自控公司主要客户的工商资料,询问相关人员,以确认主要客户与五洋自控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8) 检查与营业收入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二)商誉的减值

1、事项描述

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五洋自控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商誉账面价值为
363,798,045.89 元,对财务报表整体具有重要性。对于企业合并形成的商……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