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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28 20:34:06 股吧网页版
ST浩丰: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1-29


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下属子公司的财
务管理体系、会计核算管理、财务预算管理、资产管理、财务报告,进一步理顺母、
子公司的投资关系及关联交易事项,规范子公司的财务活动行为,现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国
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公司根据总体战略规划、产业结构调整及业务发展需要
而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主体资格的公司。其设立形式包括:

(一)公司投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

(二)由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其 50%以上股份的子公司;

(三)由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其股份在 50%以下但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
的组成,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等方式实际控制的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公司子公司同时控制其他公司的,
应参照本制度建立对其子公司的管理制度,并接受公司的监督。

第二章 基本原则

第四条 公司按照《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财务规范运作
及内部控制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以股东的身份对子公司财务活动行使管理与监
督的权力。公司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独立核算、按产权关系逐级合并报表”
的内部财务管理体制。公司本部财务部负责对子公司财务活动进行指导、检查及实
施财务监督。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子公司进行审计监督。

第五条 子公司依据《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对本单位发生的经营活动进行会计核算,实施会计监督,维护资产安全与完
整,及时、准确、完整地记录和反映本单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财
务信息。

第六条 公司加强对子公司的财务管理,旨在规范子公司在制定会计政策、财务管理制
度、财务人员管理、资金管理、对外担保、财务预算管理、报送财务报告、实施财
务监督等财务管理程序和行为,防范子公司财务管理风险,维护公司的股东权益。
第三章 会计管理制度及会计政策的制定

第七条 子公司应依照《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等国家相关法律法
规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并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建立各项财务管理制
度,完善内部财务控制体系。子公司依法设置会计账簿,加强会计监督,确保会计
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子公司财务管
理制度不能与公司统一的财务管理制度冲突或矛盾,拟订的财务管理制度先报公司
本部财务部审批,经审批后提请董事会等相关决策机构审批后方可执行。

第八条 为了规范公司的会计报表,提高公司对外披露会计信息的质量,子公司在日常
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中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等均应遵循公司统一的会计政
策和会计估计,未经公司本部财务部门批准,不得自行变更。

第九条 子公司必须加强对会计档案管理工作,建立会计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查
阅和销毁等管理制度,保证会计档案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查阅、严防毁损、
散失和泄密。

第四章 会计机构设置和人员管理

第十条 公司本部财务部为公司系统内各子公司财务机构的直接领导部门,各子公司的
财务机构由公司本部财务部负责规划和构建。子公司可根据地域差异、经营规模和
业务特点等实际情况提出财务机构设置的建议或方案,经公司本部财务部审批后方
可设置。

第十一条 公司本部财务部为公司系统内各财务机构的管理中心。子公司的财务负责人由
公司本部财务部推荐,经公司决策机构及子公司决策机构审批后,以公司文件形式
任命。

第十二条 子公司的财务负责人应服从所属子公司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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