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3
证券代码:300419 证券简称:ST浩丰 公告编号:2025—027
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 通知于2025年4月28日以公告形式发出。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乙10号院1号楼众秀大厦第19层会议 室。
4、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23日(星期五)14:00。
5、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23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3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3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6、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7、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剑先生。
8、合法合规性: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北京浩丰创源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56人,代表股份60,382,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16.419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55,319,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042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52人,代表股份5,062,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766%。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55人,代表股份5,202,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14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股份139,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52人,代表股份5,062,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766%。
3、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代表出席(列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情况如下:
议案 1《关于<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59,207,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541%;反对 1,007,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684%;弃权 167,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7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027,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4138%;反对 1,007,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3645%;弃权 167,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217%。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 2《关于<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59,196,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368%;反对 99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429%;
弃权 193,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016,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2139%;反对 99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0685%;弃权 193,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176%。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