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审计报告部分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
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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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兴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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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审计报告部分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
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
中兴华专字(2025)第 011530 号
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后附的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浩丰科技公司”)编制的《关于 2023 年度审计报告部分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以下简称“影响消除情况说明”)。
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审计类第 1 号》相关要求,浩丰科技公司编制了本审核报告所附的影响消除情况说明。编制和对外披露影响消除情况说明,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浩丰科技公司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核程序的基础上,对影响消除情况说明发表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浩丰科技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已经得到验证和解决,涉及差错已经得到适当重述和披露,相关事项已经解决,对 2024 年度财务报告不产生负面影响。
为了更好地理解浩丰科技公司2023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在 2024 年度消除情况,本审核报告及所附影响消除情况说明应当与浩丰科技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报告(中兴华审字(2025)第 015279 号)及所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审核报告仅作为浩丰科技公司 2024 年度报告相关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此页为关于对《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度审计报告部分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中兴华专字(2025)第 011530 号) 之签字盖章页)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2025 年 04 月 24 日
关于 2023 年度审计报告部分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
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现就2023年度审计报告中部分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影响已消除情况说明如下:
一、2023年度审计报告部分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的内容
(一)其他应收款大额减值的准确性
2023年度,浩丰科技公司部分贸易业务尚未执行,将垫付资金形成的非经营性债权16,372.96万元转入其他应收款,并全额计提减值准备。截至2023年12月31日,浩丰科技公司该业务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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