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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7 15:38:25 股吧网页版
ST浩丰:董事会对公司2024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8


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对公司 2024 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定的要求,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对公司2024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对审计报告中所涉及事项说明如下:

一、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主要内容

2023年度,浩丰科技公司与北京恒远航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远
航”)等六家公司多次签订货物采购合同并支付货款后,又取消合同并收回退款。浩丰科技公司向六家公司累计支付货款共34,617.65万元,累计收回退款共34,518.64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浩丰科技预付款余额99.01万元,该款项于2024年3月31日已全额退回。

2024年度,如浩丰科技公司财务报表附注、十五、2“其他重要信息”所述:浩丰科技公司与上述恒远航等其中四家公司签订货物采购合同并支付货款后,又取消合同并收回退款。浩丰科技公司累计支付货款21,713.29万元,累计收回退款21,812.30万元,截止2024年4月28日款项已全额退回。

对于上述资金往来事项,我们未能获取充分、适当审计证据以支持其商业合理性及财务报表列报准确性,无法判断是否存在资金占用。

二、发表保留意见的理由和依据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2 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第八条规定,当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保留意见:(一)
在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后,注册会计师认为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对财务报表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二)注册会计师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但认为未发现的错报(如存在)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

我们认为上述保留意见事项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故出具保留意见。

三、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对报告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1、重要性

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221 号—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时的重要性》及其应用指南、《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问题解答第 8 号—重要性及评价错报》,由于浩丰科技公司近年度经营利润波动较大,以浩丰科技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 1%计算财务报表整体层面的重要性水平,金额为 400 万元。
2、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对报告期内浩丰科技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可能)的影响:

浩丰科技公司连续两年涉及采购业务的商业合理性问题,涉及的资产负债表项目主要为预付账款,虽然累计影响金额重大,但仅对财务报表特定要素、账户产生影响。

对于上述保留意见事项,由于我们未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支持财务报表核算和列报的准确性,我们无法确定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对浩丰科技公司2024年12月31日合并及母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合并及母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具体影响金额。

四、董事会意见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本着独立、谨慎的原则,对公司财务报表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董事会尊重、理解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意见,高度重视上述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所涉及事项对公司产生的不利影响。公司董事会将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上述风险因素,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并
提醒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消除该事项及影响的具体措施

1、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保证治理制度要求的科学性与规范性;完善内部控制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部门的监督职能;持续加强内部控制建设,优化内部控制流程,消除隐患,控制风险,促进公司健康发展。
2、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与审计机构的沟通与合作,深入理解并落实审计意见,确保财务报告的准确性和合规性。同时,公司也将加强对公司人员的培训,提升他们的专业素养和道德意识,确保公司的工作规范、透明、高效。

3、公司董事会将密切关注市场动态,持续优化公司的经营策略和业务模式,提升公司的竞争力和盈利能力,为公司的长期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特此说明。

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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