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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6 02:28:55 股吧网页版
昆仑万维:特定对象调研和采访制度(2025年4月)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6


昆仑万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特定对象调研采访接待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规范昆仑万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对外接待行为,加强公司对外接待及与外界的交流和沟通,提高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特定对象来访接待工作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

第三条 公司特定对象来访接待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障所有投资者
平等地享有知情权及其他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进行特定对象来访接待工作时将注意尚未公布的内幕信息的保密,避免
选择性信息披露行为。

第五条 除非得到明确授权,公司员工不得在特定对象来访接待工作中代表公司发言。
第六条 本制度所称特定对象是指比一般中小投资者更容易接触到信息披露主体和
更具信息优势,可能利用未公开重大消息进行交易的机构或个人,包括但不限于:

(一)从事证券分析、咨询及其他证券服务业的机构、个人及其关联人;

(二)从事证券投资的机构、个人及其关联人;

(三)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关联人;

(四)新闻媒体和新闻从业人员及其关联人;

(五)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机构或个人。

第二章 特定对象来访接待工作的基本原则

第七条 制定本制度的目的在于规范公司在接受特定对象调研、采访、沟通等活动时,
增加公司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及公平性,改善公司治理结构,增进资本市场对公司的了解和支持。

第八条 公司接待工作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公司人员在进行接待活动中,应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不得实行差别对待政策,不得有选择性的、私下的或者暗示等方式向特定对象披露、透露或泄露非公开重大信息。

(二)诚实守信的原则

公司的接待工作本着客观、真实和准确的原则,不得有虚假记载和误导性陈述,也不得有夸大或者贬低行为。

(三)保密原则

公司的接待人员不得擅自向对方披露、透露或泄露非公开重大信息,也不得在公司内部刊物或网络上刊载非公开的重大信息。

(四)合规披露信息原则

公司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规定,在接待过程中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五)高效低耗原则

公司接待要提高工作效率,降低接待的成本。接待人员需着正装、用语规范。

(六)互动沟通原则

公司将主动听取来访者的意见、建议,实现双向沟通,形成良性互动。

第三章 特定对象来访接待工作中的沟通内容

第九条 特定对象来访接待工作中沟通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公司的发展战略,包括公司的发展方向、发展规划、竞争战略和经营方针等;
(二)法定信息披露及其说明,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等;

新产品或新技术的研究开发、经营业绩、股利分配等;

(四)公司已公开披露的重大事项及其说明,包括公司的重大投资及其变化、资产重组、收购兼并、对外合作、重大合同、关联交易、重大诉讼或仲裁、管理层变动以及大股东变化等信息;

(五)企业文化建设;

(六)公司其他依法可以披露的相关信息及已公开披露的信息。

第四章 特定对象来访接待工作的部门设置及责任划分

第十条 公司证券投资部为来访接待的专职部门。

第十一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接待特定对象调研、采访等相关活动的主要负责人,负
责公司接待特定对象调研、采访等相关活动事务的组织及协调工作。证券投资部在董事会秘书的领导下配合董事会秘书进行公司接待特定对象调研、采访等相关活动的日常事务。

第五章 特定对象来访接待活动

第十二条 公司根据法律、法规以及公司规章制度的有关要求,认真做好特定对象来
访接待工作。

第十三条 公司的特定对象来访工作者应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为中小投资者公平获
取公司信息创造良好途径。

第十四条 公司将合理、妥善安排参观过程,使参观人员了解公司业务和经营情况,
同时将注意避免在参观过程中使参观者有机会获取未公开的内幕信息。

第十五条 公司有必要在事前对相关接待人员给予必要的培训和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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