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昆仑万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正案
(2025 年 4 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昆仑万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修改前 修改后
全文:股东大会 全文:股东会
全文:“监事会”修改为“审计委员会”或删除“监事会”(含前后标点符号)。
全文:删除“监事”(含前后标点符号)。
第一条 为维护昆仑万维科技股份有限公 第一条为 维护昆仑万维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 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 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以下简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称“《章程指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引》(以下简称“《章程指引》”)及其他有
的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
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
新增 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
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
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
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
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 第十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
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 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
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六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 第十七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
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 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类别的每一股份应当具
有同等权利。 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 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
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 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
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 第十八条 公司发行的面额股,以人民币
明面值。 标明面值。
第二十一条 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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