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4
证券代码:300415 证券简称:伊之密 公告编号:2025-070
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1 月 14 日(星期五)下午 2: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14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投票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14 日上午 9:15 至 2025 年 11 月 14 日下午 3:00 的任
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五沙社区顺昌路9号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伊之密注压科技有限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甄荣辉先生。
6、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81 人,代表股份 176,349,492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37.6363%。(“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即公司总股本扣除股权登记日回购专用账户的持股数量,下同)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157,752,732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33.667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76 人,代表股份 18,596,76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3.9689%。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77 人,代表股份 18,863,160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25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266,400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569%。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76 人,代表股份 18,596,76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3.9689%。
(3)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监事均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8,899,9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1051%;
反对 17,436,4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74%;弃权13,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13,6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942%;反对 17,436,4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2.4364%;弃权 13,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94%。
议案 2.00 《关于修订和制定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治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9,178,2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9335%;
反对 7,155,6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576%;弃权15,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691,9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9828%;反对 7,155,6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37.9345%;弃权 15,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5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27%。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邹盛武律师、王羽律师见证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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