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9
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
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十月
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
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安全,明确资金使用权限,规范资金使用程序,提高资金利用效率,保证货币资金核算真实、准确、完整,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及《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货币资金是企业资产中流动性较强的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货币资金的管理和控制应遵循以下原则:
1、严格职责分工
2、实行交易分开
3、实行内部稽核
4、实施定期轮岗制度
公司的货币资金应当用于公司或者公司控股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任何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占用本公司货币资金。
第三条 财务部是公司货币资金管理的职能部门,根据预算目标,负责公司的资金筹集、调度、使用、审核等项具体工作。
对于公司的重大资金调度、使用财务部应当根据公司总经理、董事会、股东会的决议、决定进行调度、使用。其他任何个人或者单位无权干预本公司资金调度、使用。公司总经理、董事会、股东会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权限统筹安排公司资金的筹集、调度、使用、审核工作。
财务部门统一负责货币资金的收支核算。其他任何部门一律不准办理货币资金的收付业务。不准私设“小金库”。
第四条 财务部应如实反映货币资金的收付和结存情况,保证货币资金的帐实相符,监督货币资金的合理节约使用。
第五条 财务部应当建立货币资金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的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
第六条 财务部办理货币资金业务,应当配备合格的人员,并根据单位具体情况
进行岗位轮换。
第七条 财务部应当对货币资金业务建立严格的授权批准制度,明确审批人对货币资金业务的授权审批方式、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规定经办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职责范围和工作要求。
第八条 对于重要货币资金支付业务,应当实行集体决策,并报公司总经理、董事会、股东会按照各自的权限进行审批。任何个人都无权决定划转巨额货币资金,严防货币资金的挪用、贪污、侵占、外逃等非法行为。
第九条 财务部应加强与货币资金有关的票据的管理和预留印鉴的管理。
第十条 财务部应当建立对货币资金业务的监督、检查制度。
第二章 资金收支计划
第十一条 编制资金收支计划
1、编制年度资金收支计划
每年年末,资金管理部门根据经公司董事会审批的《年度财务预算》制订下年度资金预算及下一年度资金收支计划。
2、编制月度资金收支计划
每月月末,公司财务部制定下月资金月度收支计划,财务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超出总经理权限的,由总经理报董事会或者股东会批准后实施。
财务部汇总统计各部门上报的下月资金收支计划,包括销售部编报的资金回笼计划; 生产计划部编报的原、辅料采购计划;资金管理部门编报还贷款本金、利息计划;工程项目管理部门上报工程投资计划、工程进度、工程拨款计划;财务部相关人员预报月度税款支出和月度费用支出等。
资金管理部门根据年度预算以及实际经营情况,综合平衡后编制月度资金收支计划报财务部负责人及总经理。
第十二条 审批资金收支计划
1、年度财务预算由公司总经理召开专项会议集体研究和讨论,作出决议后经公司董事会审批。
2、每月月底,财务部负责人根据月度预算、年度财务预算、企业实际经营状况审批月度资金收支计划。
第十三条 资金收支计划例外管理
公司各部门如预计有月度资金收支计划以外的支出发生,应向财务部提交支付申请报告。报告应说明支出发生的原因、事项、性质、金额、时间等,必要时须附有关原始单据,并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并报公司总经理审批执行。
第十四条 调整资金收支计划
1、调整年度资金收支计划
每年年度预算调整之后,财务部根据经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审批通过的调整的年度预算,调整制定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公司召开专项会议集体研究和讨论,作出决议。
2、调整月度资金收支计划
资金管理部门根据调整的月度预算编制调整的月度资金收支计划,报财务部负责人审批。
第三章 现金管理
第十五条 严格按国务院颁发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所规定的范围使用现金。按规定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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