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3
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殷小春)2024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
本人自 2021 年 9 月 29 日起担任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的独立董事。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在 2024 年度工作中,忠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公司 2024 年度召开的相关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现将本人 2024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
本人殷小春,中国国籍,1975 年出生,2005 年毕业于华南理工大学机械设计
及理论专业,博士学位,博士生导师。2005 年 9 月至 2009 年 12 月担任华南理工
大学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讲师;2009 年 1 月至 2018 年 12 月担任华南理工大学机
械与汽车工程学院副教授;2019 年 1 月至今担任华南理工大学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教授,现任中国塑料机械行业协会专家委员会委员;2021 年 9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不存在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也未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符合监管机构对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各项要求。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及行使职权的情况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7 次董事会、2 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率为 100%,
并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最终以审慎的态度对董事会各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按规定需回避表决事项除外)。2024 年,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情况 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 以通讯方 是否连续 报告期内
董事会次 现场出席 式出席次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两次未亲 股东大会 出席股东
数 次数 数 次数 自参加会 次数 大会次数
议
7 1 6 0 0 否 2 2
2、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现担任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本人充分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勤勉履职,为董事会科学高效决策提供有力支持。2024 年 4 月,公司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并编制《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本人于 2024 年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监督职责。报告期内,本人具体会议出席情况如下:
会议类型 应出席 亲自出席 会议内容
会议次数 会议次数
审计委员会 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
公司〈2023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等 12
个议案。
审计委员会 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
审计委员会 3 3 公司〈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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