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22 20:39:16 股吧网页版
伊之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3


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自律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的规定,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较好地履行了公司及股东赋予董事会的各项职责。现将公司董事会 2024 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报告期内董事会的日常工作情况

1、董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七次董事会会议。董事会会议的通知、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2024 年 1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等四个议案。

(2)2024 年 4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3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等十九个议案。

(3)2024 年 7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
案》。

(4)2024 年 8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等四个议案。

(5)2024 年 9 月 6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参与竞买土地使用权的议案》。

(6)2024 年 9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与浙江省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南浔分局等相关部门签
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议案》等两个议案。

(7)2024 年 10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两次股东大会。具体情况如下:

(1)2024 年 1 月 30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两个议案。

(2)2024 年 5 月 22 日,公司召开了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3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等十四个议案。

3、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及时完成股东大会决定的有关重大决策事项,保障公司规范治理和运营。

4、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四个专门委员会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各专门委员会的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履行各项职责。现将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1)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三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按照《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制度,审计委员会定期审阅公司提供的定期报告及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的工作报告,对公司每季度财务信息的报出、年度审计机构的聘请、内部控制制度及其执行情况等事项进行了审查。此外,审计委员会在审计过程中与负责年报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保持沟通与交流,听取审计机构的意见,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审阅审计报告并形成书面意见。

(2)提名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一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提名委员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及公司《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履行职责,关注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选聘程序,为实现公司健康、稳定和可持续发展提供优秀的人才储备。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考察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
职情况及工作表现,未发现存在《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三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按照《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开展工作,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上年度绩效薪酬总额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及其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确……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