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3
芒果超媒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芒果超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加强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等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内部审计是依法对公司及所属分、子公司财务收支、经济活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实施独立、客观的监督、评价和建议,以促进公司完善治理、实现目标的活动。为公司增加价值并提高运作效率,提高经济效益为目的。
第三条 内部审计人员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本公司的规章制度,对本公司及所属分、子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独立进行审计监督。
第二章 机构设置及人员
第四条 公司在董事会下设置审计委员会,审计部是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执行机构,审计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第五条 审计部负责人由董事会任免。审计部负责人没有违纪违规行为或其他不符合任职条件的行为,不得随意撤换。
第六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于内部控制的要求,审计部应当配备专职人员从事内部审计工作;除涉密事项外,审计部可以根据内部审计工作需要向社会购买审计服务,并对采用的审计结果负责。
第七条 公司保障审计部和审计人员依法依规独立履行职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打击报复。
第八条 审计部和审计人员从事内部审计工作,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内部审计职业规范,忠于职守,做到独立、客观、公正、保密。审计部门和审计人员不得参与可能影响独立、客观履行审计职责的工作。
第三章 审计职责和程序
第九条 审计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的要求,履行下列职责:
(一)对本公司及所属分、子公司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政策措施情况进行审计;
(二)对本公司及所属分、子公司发展规划、战略决策、重大措施以及年度业务计划执行情况进行审计;
(三)对本公司及所属分、子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其实施的有效性进行检查和评估;
(四)对本公司及所属分、子公司的会计资料及其他有关经济资料,以及所反映的财务收支及有关的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计;
(五)对募集资金使用、提供担保、关联交易、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提供财务资助、购买或者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等重大事件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六)对大额资金往来以及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资金往来情况进行检查;
(七)对公司及所属分、子公司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影视剧及综艺节目等投资项目进行审计;
(八)对公司及所属分、子公司经营业绩完成情况进行审计;
(九)对公司内部管理的领导人员任期及离任经济责任进行审计;
(十)对严重违反财经纪律,侵占公司资产,严重损失浪费等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进行专项审计;
(十一)协助公司董事会督促落实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
(十二)国家有关规定及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要求办理的其他审计事项。
第十条 协助公司建立健全反舞弊机制,确定反舞弊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主要内容,并在内部审计过程中合理关注和检查可能存在的舞弊行为。
第十一条 每个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提交内部审计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内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下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在每个会计年度向审计委员会提交年度内部控制自评报告。
第十二条 负责和外部审计机构的衔接和沟通,协调国家审计、社会审计与公司审计的工作关系。
第四章 审计权限
第十三条 审计部依法具有下列权限:
(一)要求被审计单位按时报送发展规划、战略决策、重大措施、内部控制、风险管理、财务收支等有关资料(含相关电子数据,下同),以及必要的计算机技术文档;
(二)参加公司有关会议,召开与审计事项有关的会议;
(三)参与研究制定有关的规章制度,提出制定内部审计规章制度的建议;
(四)检查有关财务收支、经济活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的资料、文件和现场勘察实物;
(五)检查有关计算机系统及其电子数据和资料;
(六)就审计事项中的有关问题,向有关单位和个人开展调查和询问,取得相关证明材料;
(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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