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1-09 17:28:07 股吧网页版
道氏技术:关于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1-09


证券代码:300409 证券简称:道氏技术 公告编号:2026-005
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24 号)同意,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7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 26,000,000 张,募集资金总额
为 人 民 币 2,600,000,000 元 ,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后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2,579,209,811.32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4 月 13 日到账,并由立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信会师报字 [2023] 第 ZI10164 号”《验资报告》。

二、新增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和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2026 年第 1 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保证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120,0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上述募集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董事会同意由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实际使用方新增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公司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并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与相关方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
议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6 年 1 月 9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与子公司江西佳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南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龙南支行”)和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与子公司广东佳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以下简称“华润银行佛山分行”)和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截至 2026 年 1 月 9日,公司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和存储情况如下:

银行账户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专户余额(元)

江西佳纳能源科技

建设银行龙南支行 36050181075000003265 0

有限公司
广东佳纳能源科技

华润银行佛山分行 2233176581700002 0

有限公司

三、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江西佳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甲方 1: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甲方 2:江西佳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甲方 1”和“甲方 2”以下合称“甲方”

乙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南支行

丙方: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1、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 36050181075000003265,
截至 2026 年 1 月 9 日,专户余额为 0 万元。该专户仅用于甲方将暂时闲置的募
集资金用作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资金使用用途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甲方制订的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
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对甲方现场调查时
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放情况。

4、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何子杰、刘愉婷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