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5
证券代码:300408 证券简称:三环集团 公告编号:2025-53
潮州三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潮州三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
七次会议的通知已于 2025 年 12 月 3 日以专人送出、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
事。本次会议于 2025 年 12 月 4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
事 7 人,实际参加董事 7 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钢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经审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豁免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时限的议案》。
由于公司需尽快召开董事会会议,现提请董事会豁免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通知时限。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拟发行境外股票(H 股)并申请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H 股并上市”),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名黄斯颖女士为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本次发行 H 股并上市之日起至该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尚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审核无异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
黄斯颖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 H 股上市后公司董事角色的议案》。
根据公司本次发行 H 股并上市的需要,董事会确认本次发行 H 股并上市后
公司各董事角色如下:
张万镇先生为公司非执行董事;
李钢先生、邱基华先生、马艳红先生为公司执行董事;
蒋利军先生、苏彦奇先生、黄斯颖女士为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上述董事角色自本次发行 H 股并上市之日起生效。
本议案已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 H 股上市后调整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本次发行 H 股并上市后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拟对本次发行 H 股并上市后董事会部分专门委员会的成员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1、选举李钢先生、张万镇先生和蒋利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李钢先生担任召集人(主任委员)。
2、选举蒋利军先生、张万镇先生和黄斯颖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蒋利军先生担任召集人(主任委员)。
3、选举黄斯颖女士、张万镇先生和苏彦奇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黄斯颖女士担任召集人(主任委员)。
4、选举苏彦奇先生、张万镇先生和黄斯颖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苏彦奇先生担任召集人(主任委员)。
以上人员任期自本次发行 H 股并上市之日起至该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秘书、委任授权代表的议案》。
根据公司本次发行 H 股并上市的需要以及《香港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拟聘任公司秘书并委任授权代表,相关人选如下:
1、《香港上市规则》下的授权代表:李钢、郭泓;
2、《香港上市规则》下的联席公司秘书:郭泓和专业机构委派的符合资质的人员黄俊颖;
3、香港《公司条例》下的授权代表:黄俊颖。
董事会拟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司秘书及授权代表的聘任、委任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前期磋商、定价、签署聘任协议等,并可根据需要调整上述人选。
公司聘任的《香港上市规则》下的授权代表及公司秘书任期自本次发行 H股并上市之日起生效,公司委任的香港《公司条例》下的授权代表的任期自递交非香港公司申请日起生效。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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