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30
潮州三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CHAOZHOU THREE-CIRCLE (GROUP) CO., LTD.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0 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1
第二章 股东会的职权...... 1
第三章 股东会的权限...... 2
第四章 股东会的授权...... 5
第五章 股东会会议制度...... 6
第六章 股东会的召集...... 7
第七章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9
第八章 股东会的召开......11
第九章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14
第十章 会议记录...... 19
第十一章 附 则...... 20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潮州三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
东会运作程序,保证股东会合法、有序、高效地行使职权,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上市规则》”)、《潮州三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订本议事规
则。
第二条 本议事规则适用于公司股东会,对公司、全体股东、股东代理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列席股东会会议的其他有关人员均具有
约束力。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议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公司董事会应
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
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二章 股东会的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由公司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第六条 股东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 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
酬事项;
(二) 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四) 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五) 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六) 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
议;
(七) 修改《公司章程》;
(八) 对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作出
决议;
(九) 审议批准本议事规则第七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十) 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总资产 30%的事项;
(十一)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十二)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
(十三)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或本议事
规则规定应当由股东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股东会可以授权董事会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第三章 股东会的权限
第七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
(一) 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二) 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三)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四)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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