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4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潮州三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
核查意见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河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潮州三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环集团”或“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三环集团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专项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潮州三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291 号)同意,公司向 20 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99,591,419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9.1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899,999,968.04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20,188,293.64 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3,879,811,674.40 元。上述募集资金
已于 2021 年 11 月 25 日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1 年 11 月 29 日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
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 ZC10468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情况如下:
调整后投资总额 累计投入金额
序号 项目名称
(万元) (万元)
1 高容量系列多层片式陶瓷电容器扩产项目 372,981.17 80,979.21
2 深圳三环研发基地建设项目 15,000.00 14,567.44
合计 387,981.17 95,546.65
2024 年 7 月 22 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深圳三环研发基地建设项目”结项。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情况及原因
为适应外部环境变化、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安全性及有效性,降低募集资金使用风险,公司结合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序号 项目名称
变更前 变更后
1 高容量系列多层片式陶瓷电 2025 年 5 月 10 日 2027 年 5 月 31 日
容器扩产项目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发展需要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
除调整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外,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用途、募集资金投资总额未发生变化,不影响项目原有的投资方案,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符合实际经营需要,同意对“高容量系列多层片式陶瓷电容器扩产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本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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