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1
证券代码:300408 证券简称:三环集团 公告编号:2025-05
潮州三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股份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一)本次回购基本情况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回购股份的用途: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
3、回购股份的价格:回购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 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即不超过人民币 57.79 元/股(含)。
4、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5 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
5、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6、回购股份的期限: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7、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假设按照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上限2亿元、回购价格上限57.79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数量约为346.0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8%。按照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下限 1.5 亿元、回购价格上限57.79 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为 259.56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4%。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二)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未收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六个月内的减持计划。若上述股东未来拟实施减持计划,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风险提示
1、回购期限内若公司股价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的风险;
2、回购股份方案可能存在因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根据规则需变更或终止的风险。
3、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可能存在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无法实施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授出或转让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0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的价值判断和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增强投资者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和投资信心,同时为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在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经营状况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公司 A 股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十条规定的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持续经营能力和债务履行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1、回购股份方式
公司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2、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
回购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即不超过人民币 57.79 元/股(含)。具体回购价格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确定。
在本次回购期内,如公司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四)拟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回购股份的用途:
本次回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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