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2
证券代码:300407 证券简称:凯发电气 公告编号:2025-008
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预案为:以截止 2025 年 3 月末总股本扣除
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数后的总股本 315,349,14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十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 元(含税),共计分配股利 3,153.49144 万元(含税)。本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公司现金分红方案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条相关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凯发电气”)于 2025 年
4 月 21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21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的基本情况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 2024 年度利润分配。
2、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10,289,066.19 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2024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1,028,906.62 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455,764,187.13 元,减去 2024 年度现金分红派发的 40,107,873.92 元,母公司 2024
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424,916,472.78 元,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899,805,110.94 元。按照有关规定,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方案时应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同时,为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公司应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总额和比例。综上所
述,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 424,916,472.78 元。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公司不存在需要弥补亏损、提取任意公积金的情况。
3、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
制定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截止2025 年 3月末公司总股本 318,200,493 股,
公司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 2,851,349 股,拟以截止 2025 年 3 月末总股本扣除回
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数后的总股本 315,349,144 股为基数(根据相关规定,上市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向全体股东每十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 元(含税),共计分配股利 3,153.49144 万元(含税)。本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后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4、2024 年度,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 2,851,34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90%,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0,012,885.50 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2024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为 51,547,799.90 元,占 2024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54.90%。
5、若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31,534,914.40 40,107,873.92 15,255,415.55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93,892,440.34 96,307,273.67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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