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2
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方攸同)
本人作为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报告期内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关注公司发展,依法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现就2024年度本人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方攸同先生,1963 年 8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
教授、博士生导师。1984 年 7 月至 1997 年 3 月历任河北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技术
员、高级工程师,1997 年 9 月至 2001 年 3 月,于河北工业大学攻读博士学位,
2001 年 4 月至 2003 年 4 月于浙江大学博士后工作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2003
年 5 月至今就职于浙江大学,先后任浙江大学电气工程学院副研究员、教授、求是特聘教授、浙江大学中国西部发展研究院副院长,目前兼任中国铁道学会高速铁路委员会和牵引动力委员会委员,中国电工技术学会电工产品可靠性专委会和中小型电机专委会副主任委员,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601100)独立董事,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001255)独立董事,苏州鑫丰恒富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本人参加了任职期间(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召开的7次董
事会会议、1次股东大会会议。本人认真审阅了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议案,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及其他重大事项没有提出异议,并对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出赞成票。
本人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以现场/ 是否连续
独立董事 应出席董 出席次数 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两次未亲 出席股东
姓名 事会次数 出席次数 次数 自参加董 大会次数
事会会议
方攸同 7 7 7 0 0 否 1
1、本年度公司共召开了7次董事会,本人均全部亲自出席,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2、本年度本人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
3、本人认为,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二)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4 年度,本人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战略委员会委员和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行使职权,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本人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要求履行职责。2024 年度,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计召开3次会议,本人亲自出席会议3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标准提出意见和建议,同时对相关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委员会制定合理的薪酬政策,调动其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
本人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要求履行职责。2024 年度,提名委员会共计召开 1 次会议,本人亲自出席会议 1 次,审议通过了《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本人担任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要求履行职责。2024 年度,战略委员会共计召开 1 次会议,本人亲自出席会议 1 次,审议通过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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