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9
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风险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风险管理,建立规范、有效的风险控制体系,提高公司的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公司持续稳健运行,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根据上市公司法律、法规等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所属的全资、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中所称风险是指未来的不确定性对公司实现经营目标的影响,具体分为战略风险、财务风险、市场风险、运营风险和法律风险等。
第四条 风险管理是指公司围绕战略目标和经营目标,通过在日常经营管理的各环节和经营过程中执行风险管理的基本流程,培育良好的风险管理文化,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为实现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和方法。
第五条 风险管理总体目标
(一)确保将风险控制在与经营目标相适应并可承受的范围内;
(二)确保公司内外部实现真实、可靠的信息沟通;
(三)确保遵守有关法律法规;
(四)确保公司有关规章制度和为实现经营目标而采取重大措施的贯彻执行,保障经营管理的有效性,提高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降低实现经营目标的不确定性;
(五)建立针对各项重大风险发生后的风险应对和危机处理机制,保护公司不因灾害性风险或人为失误而遭受重大损失。
第六条 风险管理的基本原则包括:
(一) 战略导向原则:风险管理工作应以公司发展战略为导向,从战略目标
出发,为实现战略目标服务;
(二) 合规性原则:风险管理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董事会、股东会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和规定;
(三) 重大性原则:风险管理应在兼顾全面的基础上突出重点,针对重要业务与事项、高风险领域与环节采取严格的控制措施,把风险控制在可接受的水平;
(四) 适应性原则:风险管理应符合公司业务特点和经营模式,能够有效实现风险控制目标;
(五) 成本效益原则:风险管理应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同时,合理权衡成本与效益的关系,争取以较小的成本实现有效的风险控制;
(六) 防范控制原则:风险管理应向日常管理工作的前端推进,加强风险的事前防范和统筹管理。
第二章 风险管理组织体系与职责分工
第七条 风险管理组织体系包括:
董事会、管理层、审计委员会、审计部、合规部门及公司各职能部门。
公司建立风险管理体系的三道防线。其中,公司各职能部门作为风险管理第一道防线,是风险管理体系中最基础、最关键的防线,是风险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财务、法务等合规部门作为风险管理第二道防线。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审计部为风险管理第三道防线。
第八条 风险管理组织职责分工
(一)董事会是公司风险管理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就风险管理工作的有效性对股东会负责。其主要职责如下:
1. 确定公司风险管理总体目标、风险偏好、风险承受度,批准公司重大风险管理策略和重大风险管理解决方案;
2. 负责监督公司对风险管理机制的设计、实施及监察,并评价其有效性;
3. 督导企业风险管理文化的培育。
(二)管理层(总经办)对公司风险管理工作的有效性向董事会负责。总经理或总经理委托的高级管理人员,负责主持风险管理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
1. 拟定公司风险管理总体目标、风险偏好、风险承受度以及风险管理策略;
2. 对公司经营和业务风险控制及管理情况进行监督;
3. 定期向董事会汇报公司风险管理情况;
4. 办理董事会要求的有关风险管理的其他重要事项。
(三)公司各职能部门作为第一道防线,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为风险管理的第
一责任人,主要职责如下:
1. 负责制订和落实风险管理策略及对风险管理的日常工作进行协调;
2. 负责就所辖职责范围相关重大决策、重大风险、重大事件和重要业务流程的判断标准或判断机制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3. 组织对所辖职责范围的重大事件和重要业务流程进行风险评估,提出风险应对策略和内部控制优化建议;
4. 建立健全所辖职责范围相关重大风险的预警、报告机制和应急预案;
5. 完成风险管理的其他重要工作。
(四)合规部门在风险控制方面的主要职责如下:
财务、法务等合规职能部门作为第二道防线,负责从控制角度对交易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进行判断和把关,进一步对合规性、合理性进行判断,进一步强化风险控制。
(五)审计委员会及审计部在风险控制方面的主要职责如下:
内部审计作为第三道防线,对公司管理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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