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0
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投 资 者 关 系 管 理 制 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加强
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本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更好地传播公司投资价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了解和认同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
(一)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
(二)形成尊重和保护投资者的企业文化;
(三)促进公司诚信自律、规范运作;
(四)提高公司透明度,促进公司治理水平不断提升;
(五)实现公司价值和投资者利益最大化。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二)平等性原则。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当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尤其为中小投资者参与活动创造机会、提供便利。
(三)主动性原则。公司应当主动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听取投资者意见建议,及时回应投资者诉求。
(四)诚实守信原则。公司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应当注重诚信、坚守
底线、规范运作、担当责任,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第五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对象:
(一)投资者(包括在册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
(二)证券分析师;
(三)财经媒体及行业媒体等传播媒介;
(四)证券监管部门等相关政府机构;
(五)其他相关个人和机构。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组织与实施
第六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公司的发展战略;
(二)法定信息披露内容;
(三)公司的经营管理信息;
(四)公司的环境、社会和治理信息;
(五)公司的文化建设;
(六)股东权利行使的方式、途径和程序等;
(七)投资者诉求处理信息;
(八)公司正在或者可能面临的风险和挑战;
(九)公司的其他相关信息。
第七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负责组织和协调投资者
关系管理工作。公司证券投资部是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职能部门,由董事会秘书领导,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日常事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职责提供便利条件。
第八条 公司证券投资部建立内部协调和信息采集机制,及时归集、汇总各
部门及下属公司提供的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报告信息、重大事项等相关信息。董事会秘书及其授权人员可以列席公司战略研讨会、经营例会、资金营运分析会、预算编制会等重要经营会议和专题会议,可向各有关部门问询有关情况并要求其提供相关书面材料。
第九条 公司证券投资部履行的投资者关系管理职责主要包括:
(一)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公司有关投资
者关系管理的制度,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活动。
(二)制定投资者关系活动的计划与目标。根据投资者关系活动的现状,
结合公司经营发展计划,确定投资者关系活动的目标,并制定有关投资者关系
活动计划,包括投资者关系分析与研究、信息披露与沟通、会议筹备、公司推
介、媒体合作等活动计划的制定。
(三)投资者关系分析与研究工作。分析研究监管部门的相关政策、法规,全面理解和正确把握政策法规精神;对投资者行为进行统计分析,掌握投资者
动向;深入研究宏观经济及金融业发展动向、货币及金融监管政策变化以及资
本市场发展变化;了解公司发展战略;定期或不定期撰写反映公司投资者关系
状况的研究报告,供董事会决策参考。
(四)会议筹备。负责筹备年度股东会、临时股东会、董事会会议,准备
会议资料。
(五)信息披露。参与编制年报、半年报和季报并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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