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0
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制度修订对照表(2025 年 5 月)
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持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的规定,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拟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制度。现将部分制度主要修订情
况(除涉及“监事”“监事会”“股东大会”表述的统一修订外)对照如下:
一、《股东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股东会议事规则》原条款内容 《股东会议事规则》修订后内容
原第七条 独立董事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对独立董事要求召开 第七条 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独立董事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
临时股东大会的提议,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收到提议 会。对独立董事要求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提议,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
后 10 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 章程的规定,在收到提议后 10 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的书面反馈意
见。……
“第二章 股东会的召集”内容中,原有关监事会召集股东会的表述,统一修订为审计委员会召集股东会。
第十四条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的普通股股东,可以在股东会召
原第十四条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普通股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 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 2 日内发出股
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 2 日内发出股 东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会审议,但临时提案
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不属于股东会职权范围的除外。公司
不得提高提出临时提案股东的持股比例。……
原第二十三条 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均有权出席 第二十三条 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均有权出席股
股东大会,公司和召集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东会,公司和召集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股东出席股东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
表决权。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原第二十四条 股东应当持股票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 第二十四条 股东应当持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出席
件或证明出席股东大会。代理人还应当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 股东会。代理人还应当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
原第二十六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全体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应当出席会议, 第二十六条 股东会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股东会议事规则》原条款内容 《股东会议事规则》修订后内容
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列席会议。 应当列席并接受股东的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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