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0
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五年五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第一节 股东
第二节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第三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四节 股东会的召集
第五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六节 股东会的召开
第七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五章 董事会
第一节 董事
第二节 董事会
第三节 独立董事
第四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第五节 董事会秘书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八章 通知与公告
第一节 通知
第二节 公告
第九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章 修改章程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系按照《公司法》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以发起方式设立;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公司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40300764977372H。
第三条 公司于 2014 年 9 月 15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000 万股,于 2014 年 10 月 10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登记名称: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SHENZHEN JTAUTOMATION EQUIPMENT CO.,LTD
公司住所:深圳市宝安区航城街道鹤洲社区广深高速北侧鹤洲工业区劲拓自动化工业厂区 1 层至 5 层,邮编:518126。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42,625,800 元。
第六条 公司营业期限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八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
责人。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致力于为全球电子加工行业提供先进的装备产品和全面服务,不断追踪最新概念及最佳工艺,以持续突破自我的创造性技术和高质专业服务,实现共赢增值、报效社会。
第十二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电子产品生产专用设备、光电平板显示产品(LCD/TP/OLED 等)生产专用设备、电子半导体专用设备、航空专用制造设备、复合材料特种设备、智能机器视觉检测设备等工业自动化设备及辅助设备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租赁、技术服务、维修及加工等;货物及技术进出口。物业租赁。国内贸易。道路普通货运,货物配送,货物搬运装卸服务。(……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