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3
证券代码:300400 证券简称:劲拓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6
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数据,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401,987,859.11 元,合
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未分配利润为 405,150,272.57 元,合并报表货币资金余额为 384,839,537.12 元。2024 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 110.98%,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 22.21%。
公司拟定的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242,625,8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97,050,320.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转增股本。
如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以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批。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情况说明
公司历来践行“与员工共享成果,为股东创造价值”的理念,积极通过现金分红、股份回购等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公司 2024 年度整体经营稳健,盈利表现良好,综合考虑外部宏观经济及资本市场环境,本着自身“深耕实业,给股东实在的回报”的价值导向,为积极响应《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
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24〕10 号)文件精神和相关要求,提高分红水平、提升投资者回报水平,增强投资者获得感,提升投资者认同感,提振投资者信心;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4 年-2026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简称“《回报规划》”)等的相关规定,在充分考虑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资金需求、融资能力的基础上,拟定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67,749,929.85 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401,987,859.11 元;2024 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83,171,973.71 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未分配利润
为 405,150,272.57 元。
公司未来将继续秉承长期主义理念,坚持开展技术研发和产品创新,持续深耕核心能力圈,强化新质生产力、提升发展软实力,力争以扎实的经营业绩为投资者带来持续回报。公司经审慎研究判断,认为进行本次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既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的施行,不会影响公司高质量发展相关的持续投入。
综上,在不影响公司经营发展和日常资金需求的基础上,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回报规划》等的有关规定,拟定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进行审议,独立董事认为:董事会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对资金的需要、股东回报,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回报规划》中利润分配的有关规定,拟定了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体现了公司兼顾长期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原则;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可分配利润总额、资金充裕程度、成长性、可持续发展等状况相匹配,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回报规划》的有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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