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0-11
江西天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2024 年 10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江西天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体系,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事业部、分公司、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各单位”)。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以风险管理为导向、以合规管理为重点,将风险管控和合规管理要求融入公司流程、制度、职责、考核、文化等方面,由公司决策层、管理层和全体员工共同实施,贯穿企业经营活动的控制过程和管理方法。
第四条 公司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遵循以下原则:
(一) 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盖公司及所属单位的各类业务和事项。
(二) 重要性原则。在全面覆盖的基础上,内部控制应突出重点,关注高风险领域和重要业务事项。
(三) 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在治理结构、机构设置、权责分配与业务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同时兼顾运营效率。
(四) 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合理体现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及所处的具体环境等方面要求,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
(五) 成本效益原则。内部控制在保证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前提下,应合理权衡成本与效益的关系,争取以合理的成本实现更为有效的控制。
第五条 公司建立与实施有效的内部控制,包括下列基本要素:
(一) 内部环境:指公司实施内部控制的基础,包括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内部审计、人力资源政策、公司文化等。
(二) 目标设定: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风险偏好设定公司战略目标,并在公司内层层分解和落实。
(三) 事项识别:公司经营管理层对影响公司目标实现的内外事件进行识别,分清风险和机会。
(四) 风险评估:指公司及时识别、系统分析经营活动中与实现内部控制目标相关的风险,合理确定风险应对策略。
(五) 风险对策:公司经营管理层按照公司的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能力,采取规避、降低、分担或接受的风险应对方式,制定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六) 控制活动:指公司根据风险评估结果,采用相应的控制措施,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度之内。
(七) 信息与沟通:指公司及时、准确地收集、传递与内部控制相关的信息,确保信息在公司内部、公司与外部之间进行有效沟通。
(八) 内部监督:指公司对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价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现内部控制缺陷,应当及时加以改进。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章程》和股东会授权,依法行使公司经营决策权,负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有效实施,并定期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进行评估。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等。
第七条 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授权,行使公司监督权,对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意见。
第八条 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组织领导公司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建立健全覆盖各业务领域、部门、岗位全面有效的内部控制,全面推进内部控制制度的执
行,检查公司各职能部门和单位制定、执行各专项内部控制相关制度的情况。
第九条 审计部负责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监督检查,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应当督促相关责任部门制定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间,并进行内部控制的后续审查,监督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者重大风险,应当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主要职责如下:
(一)梳理修订公司内部控制管理手册,组织协调公司各部门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促进公司各业务领域内控制度建设和信息化建设,开展内控优化专项工作,健全公司内部管控机制。
(二)制定并持续修订完善内部控制评价标准及缺陷认定标准,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自评工作。
(三)指导子公司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行,推进公司与子公司一体化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组织对子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情况进行检查。
(四)适时组织内部控制管理经验交流、宣传及知识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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