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3
关于对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期非标事项在本期消除的
专项说明
天职业字[2025] 19379 号
目 录
专 项 说 明 1
关于对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期非标事项在本期消除的专项说明
天职业字[2025]19379 号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凯材料”、“公
司”)2024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于 2025 年 4 月 21 日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
计报告(天职业字[2025]16150 号)。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审计类第 1 号》的相关要求,我们对消除上期非标事项说明如下:
一、上期非标事项的具体内容
飞凯材料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
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由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出具了带强调事项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
告(天职业字[2024]17729 号)。非标事项的具体内容如下: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下事项: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十八、(八)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所述,公安机关已就飞凯材料全资子公司安徽晶凯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凯电子”)在开展 PCBA(组装印制电路板)业务过程中被合同诈骗进行了刑事立案侦查,目前处于案件侦查阶段,案件结果未来尚存在不确定性。
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消除上期非标事项的具体措施
目前案件已由安徽省安庆市宜秀区人民检察院向安徽省安庆市宜秀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该合同诈骗案件的立案侦查阶段已终结并已进入公诉阶段。
关于对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期非标事项在本期消除的专项说明(续)
天职业字[2025]19379 号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PCBA 业务组其他应收款为 18,632.30 万元,预计可回收金
额为 3,770.00 万元,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金额为 14,862.30 万元。2024 年度,已收到回
款 2,644.02 万元,预计还可以回收 1,075.98 万元,预计可回收总金额调整为 3,720 万
元,本年度补计提坏账准备 50 万元,对财务报表影响较小。
综上所述,案件结果的不确定性及对财务报表的不利影响已显著降低,对使用者理解财务报表已不重要,故上期审计报告中的所述强调事项在本期已消除。
本专项说明仅供飞凯材料披露年报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
[以下无正文]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一日
中国注册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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