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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2 19:57:13 股吧网页版
飞凯材料:董事会对2023年度审计报告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3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对2023年度审计报告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涉及
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飞凯材料”)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天职国际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天职业字[2024]17729号)。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要求,公司董事会现就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影响消除情况作如下说明:

一、2023年度审计报告中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的具体内容
天职国际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强调事项如下: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十八、(八)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所述,公安机关已就飞凯材料全资子公司安徽晶凯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在开展PCBA(组装印制电路板)业务过程中被合同诈骗进行了刑事立案侦查,目前处于案件侦查阶段,案件结果未来尚存在不确定性。

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2023年度审计报告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消除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管理层高度重视2023年度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段所涉事项,积极采取措施解决、消除上述事项的影响。

1、公司已于2023年12月停止PCBA(组装印制电路板)贸易业务。

2、公司于2024年3月向安徽省安庆市公安局报案,且于2024年3月15日收到安庆市公安局宜秀分局出具的《立案决定书》。目前案件已由安徽省安庆市宜秀区人民检察院向安徽省安庆市宜秀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该合同诈骗案件的立案侦查阶段已终结并已进入公诉阶段。

3、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4年5月13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4、2024年5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公司采用追溯重述法对2021年半年度、三季度、年度,2022年一季度、半年度、三季度、年度,2023年一季度、半年度、三季度的相关财务报表进行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2)。

5、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等规定全面梳理了公司各类管理制度及操作流程,同时聘请外部风控专家对公司业务流程进行评估,公司于2024年11月3日发布了《销售管理制度(试运行)》和《客户信用管理制度(试运行)》等制度。上述制度中公司对贸易业务的准入评估、业务量峰值及货权等和销售业务信用授信管理进行了规范。同时,2024年期间公司发生的贸易业务已开展了贸易业务的准入评估等工作。

综上,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强调事项段所涉事项的影响已消除。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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