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9
证券代码:300395 证券简称:菲利华 公告编号:2025-68
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29 日 13:3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29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29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商春利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主持现场会议,经过半数董事推举,本次会议由董事、总经理蔡绍学先生主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真实、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决权股份总数的 28.4199%(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 522,267,673 股,其中公司回购专户中已回购的股份数量为 1,688,050 股,该等回购的股份不享有表决权,故本次股东大会享有表决权的总股份数为 520,579,623 股,下同)。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6 人,代表股份 81,009,460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5.561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52 人,代表股份 66,938,84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2.8585%。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556 人,代表股份 66,954,843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861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16,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31%。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552 人,代表股份 66,938,84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2.8585%。
(三)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参加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逐项审议了以下议案并形成本决议:
提案 1.00 《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5 年-2027 年)>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7,937,8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9%;反对 6,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3%;弃权 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6,944,34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43%;反对 6,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4%;弃权 4,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3%。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提案 2.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7,932,6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4%;反对 9,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3%;弃权 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6,939,14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66%;反对 9,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9%;弃权 6,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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