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14
证券代码:300395 证券简称:菲利华 公告编号:2025-23
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14 日 13:3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14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14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商春利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真实、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422 人,代表股份 221,208,485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42.4927%(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 522,267,673 股,其中公司回购专户中已回购的股份数量为 1,688,050 股,该等回购的股份不享有表决权,故本次股东大会享有表决权的总股份数为 520,579,623 股,下同)。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0 人,代表股份 92,457,057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7.760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02 人,代表股份 128,751,42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24.7323%。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09 人,代表股份 136,102,976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144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7,351,548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4122%。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02 人,代表股份 128,751,428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24.7323%。
(三)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参加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逐项审议了以下议案并形成本决议:
提案 1.00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1,056,7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14%;
反对 150,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80%;弃权 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5,951,2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85%;反对 150,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06%;弃权 1,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9%。
提案 2.00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1,056,7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14%;
反对 150,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80%;弃权 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5,951,2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85%;反对 150,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06%;弃权 1,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9%。
提案 3.00 《关于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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