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2
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 年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在全体监事的共同努力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4 年监事会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工作情况
本报告期内共召开七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4 年 2 月 19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二)2024 年 4 月 23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
议审议通过了:
1、《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3、《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5、《关于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7、《关于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9、《关于<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三)2024 年 4 月 26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四)2024 年 6 月 11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五)2024 年 8 月 22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六)2024 年 9 月 9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2、《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3、《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七)2024 年 10 月 21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有关事项的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遵循了《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规范运作,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建立和完善了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时能够勤勉尽责,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的情形。
(二)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了检查,认为公司的财务报告真实反映公司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计报告真实合理,有利于股东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的正确理解。公司董事会编制的 2024 年度报告真实、合法、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通过对公司 2024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的监督、核查,认为:2024 年
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交易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的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五)对其他议案相关事项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按期进行,经过核查,监事会就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包括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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