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2
证券代码:300395 证券简称:菲利华 公告编号:2025-17
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
已授予但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激励计划简述
2021 年 8 月 23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本次激励计划主要内容如下:
1、激励形式
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形式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本限制性股票来源及种类
公司将通过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作为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
3、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为 850.0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33,794.8844 万股的 2.52%。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774.4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33,794.8844 万股的2.29%,首次授予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91.11%;预留 75.6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33,794.8844 万股的 0.22%,预留部分占本次授
予权益总额的 8.89%。
4、激励对象的范围
本计划激励对象为目前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在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团队人员。激励对象中包括公司实际控制人吴学民先生及两
名日本籍员工 KOMAMURA HIROYUKI 先生和 KOBAYASHI KAZUAKI 先生,
不包括公司的独立董事、监事。
5、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归属安排和禁售期
(1)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2)授予日
授予日在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确定,授予日必须为交易日。公司需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60 日内按照相关规定召开董事会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完成公告。公司未能在 60 日内完成上述工作的,应当及时披露不能完成的原因,并宣告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未完成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失效。预留部分须在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的 12 个月内授出。
(3)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且获得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A.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30 日起算,至公告前 1 日;
B.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
C.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D.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一个归属期 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 30%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二个归属期 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 30%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三个归属期 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 20%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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