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30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内部运作,明确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确保公司重大经营决策正确性、合理性,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水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置总经理。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业务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和财务负责人。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免
第四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长提名,并经董事会讨论一致通过后,由董事会聘任。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五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副总经理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对总经理负责。
第六条 非董事总经理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七条 解聘总经理,必须有董事会决议,并由董事会提前一个月向总经理本人提出解聘。
第八条 总经理在任职期间,可以向董事会提出辞职,但应于一个月前向董事会递交辞职报告,待董事会批准后离任。
第九条 董事会如无正当理由,应于收到总经理辞职报告之日起一周内给予正式批复。
第十条 总经理在任期内发生调离、辞职、解聘等情形之一时,必须进行离
任审计。
第十一条 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每届任期为三年,可连聘连任。
第三章 总经理的职责
第十二条 总经理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八)《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四章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及分工
第十三条 公司设副总经理若干名,由总经理提名,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管理公司的生产和经营,董事可受聘兼任副总经理。
第十四条 副总经理主要职权:
(一)副总经理就其分管的业务和日常工作对总经理负责,定期向总经理报
告工作;
(二)总经理不在时,副总经理可受总经理委托代行总经理职权;
(三)副总经理可以向总经理提议召开总经理办公会;
(四)董事会、董事长、总经理交办的其他事宜。
第十五条 财务负责人对总经理负责,协助总经理负责财务管理工作。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一)负责制定公司有关财务管理、会计核算方面的制度和规定;
(二)主持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及财务预决算的编制工作,为总经理决策提供及时有效的财务分析。
(三)参与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协助总经理行使职权,为公司董事、总经理
提供财务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四)负责公司资金筹措和使用,维护资金安全及有效运转;
(五)对公司向外披露的财务数据的真实性负责;
(六)董事会、董事长、总经理交办的其他事宜。
第五章 总经理办公会议
第十六条 总经理主要工作机构为办公会议。办公会议由总经理主持,讨论有关公司经营、管理、发展的重大事项,以及各部门、各下属公司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
第十七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的议事事项:
(一)本细则第十二条中所规定的各项事项;
(二)董事会决定需由总经理提出的提案;
(三)有关日常经营、管理、研发活动中的重大问题和业务事项;
(四)《公司章程》规定或董事会认为必要的事项;
(五)总经理认为必要的其他事项。
第十八条 上述所有事项经过充分讨论后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的,由总经理作出决定。
第十九条 参加会议人员(除列席人员和记录员外)在总经理就某一议事事项作出决定前,有客观、准确、真实地向总经理反映情况的权利与义务。
第二十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应作记录,记录应载明以下事项:
(一)会议名称、时间、地点;
(二)主持人、出席、列席、记录人员之姓名;
(三)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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