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22
证券代码:300394 证券简称:天孚通信 公告编号:2025-041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孚通信”)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25 年 9 月 22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在苏州高新区长江路 695 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告。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邹支农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 的 具 体 时间 为 2025 年 9 月 22 日上 午 9:15-9:25 , 9:30-11:30 ,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9 月 22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和参加网络投票的
股东共计 1,478 名,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共计 410,904,59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8552%。
其中: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7 名,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共计 349,485,47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954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47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61,419,121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004%。
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1,476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61,581,91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总股份的0.0209%。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下列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10,488,349 股,占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87%;反对 88,700 股,占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6%;弃权 327,548 股,占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97%。
其中,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61,165,663 股,占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241%;反对88,700 股,占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40%;弃权 327,548 股,占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319%。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由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赵小雷律师、蒋成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如下法律意见: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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