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9
证券代码:300394 证券简称:天孚通信 公告编号:2025-023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2 日召
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情况
1、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2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内容为:公司拟以目前总股本 553,972,16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5.00 元(含税),拟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
币 276,986,080.50 元(含税),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同时公司拟以目前总股本 553,972,161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 10 股
转增 4 股,合计转增 221,588,864 股,本次转增股本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
至 775,561,025 股。(注:转增股数系公司根据实际计算结果四舍五入所得,最
终转增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实际转增结果为准)
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行权或归属、股份回购注销等事项而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调整,并将遵循“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的原则对转增股本总额进行调整。
2、自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因 2023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限制性股票股份上市流通,公司总股本由553,972,161 股增加至 555,297,065 股。公司按照“每股分配及转增比例不变,
的原则,即保持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5.00 元(含税)不变,每 10 股转增 4 股
不变,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额和转增股本总额。
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555,297,06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5.0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277,648,532.50 元(含税),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同时公
司以现有总股本 555,297,065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 10 股转增 4
股,合计转增 222,118,826 股,本次转增股本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
777,415,891 股。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距离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情况
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555,297,065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5.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特别说明:请上市公司根据自身是否属于深股通标的证券,确定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保留或删除该类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
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4.5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 4.00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1.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
(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5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公司总股本为 555,297,065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777,415,891 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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