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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1-12 17:49:20 股吧网页版
资本市场严监管下的退市常态化
来源:产业资本

  退市新规效显!

  2025年岁末,*ST长药因连续三年虚增收入和利润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深交所将依法启动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程序的消息,为全年资本市场退市工作画上了阶段性句号。

  这一年,A股市场退市生态发生深刻变革,主动退市量增质升,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精准发力,立体化追责体系全面落地,退市常态化从“退得下”向“退得稳”、“退得准”深化,“有进有出、优胜劣汰”的良性市场生态加速形成。

  据了解,2024年4月,证监会发布《关于严格执行退市制度的意见》(下称,《意见》)以来,在“应退尽退”原则下,我国资本市场的退市改革迎来显著深化。

  数据显示,2025年沪深两市共有29家公司完成退市,退市结构呈现多元化特征:交易类退市11家、财务类退市9家、主动类退市5家、重大违法强制退市4家、规范类退市1家。与往年相比,主动退市和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数量显著增加。

  这意味着,在资本市场制度不断完善下,退出渠道将进一步畅通,退市制度的市场化、法治化水平持续提升。

  主动退市“量增质升”

  2025年,主动退市成为资本市场退市领域的一大亮点。海通证券、中航产融、玉龙股份、中国重工、*ST天茂5家公司相继通过吸收合并或股东会决议等方式选择主动退市,这一数量远超2020年至2024年平均每年2家的水平。在业内人士看来,主动退市从以往的“无奈之举”转变为常态化的市场退出选择,背后是退市新规的持续发力和市场生态的深度优化。

  从退市动因来看,2025年主动退市案例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基于产业整合与战略协同的吸收合并,如国泰君安证券吸收合并海通证券、中国船舶吸收合并中国重工,通过资本市场工具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另一类是以股东会决议方式主动撤回上市交易,如中航产融、玉龙股份、*ST天茂,通过主动退市获得更灵活的经营运作空间。

  “随着监管持续高压,维持劣质上市地位的合规成本、声誉成本与潜在风险持续攀升,主动退市成为部分公司止损的理性选项。”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院长田利辉指出,2024年“最严退市新规”全面强化了财务、交易、规范等多维度强制退市标准,压缩了低质公司的规避空间,同时宏观转型期的产业调整需求,也促使部分公司通过主动退市推进深度市场化重组。这标志着A股市场出清机制正从单一行政驱动,向监管约束与市场选择双轮驱动演进。

  值得关注的是,2025年主动退市案例的投资者保护措施更为完善。多数公司通过吸收合并等市场化路径退出,并设置了高于市价的现金选择权。例如,玉龙股份的行权价为13.2元/股,较停牌前收盘价有一定溢价;中航产融的行权价为3.54元/股,略高于其停牌前股价,体现了对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保护。

  市场分析认为,主动退市的常态化丰富了多元化退出渠道,与强制退市共同构成“有进有出、优胜劣汰”的完整闭环。通过主动退市,不仅能降低市场整体摩擦成本,更能促使资源从低效领域向更富潜力的实体加速配置,向市场传递出“上市地位并非免死金牌,需持续创造价值”的明确信号。

  重大违法退市“零容忍”

  如果说主动退市彰显了市场选择的理性,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则体现了监管“零容忍”的决心。2025年,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公司达4家,分别为退市苏吴、退市锦港、退市卓郎、普利退,均因财务造假等严重违规行为触及退市标准,而2024年全年仅2家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公司。

  2025年已有超10家公司因财务造假等违规行为被证监会行政处罚,实质触发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数量创历史新高。这些案例普遍呈现违法持续时间长、主观恶意明显、涉案金额巨大等特征,其中系统性财务造假成为打击重点。以退市苏吴为例,其违法行为延续多年,不仅未如实披露实控人,还通过无商业实质的贸易业务累计虚增收入约17.72亿元,虚增利润逾7599.75万元,同时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多项违法行为叠加最终导致退市。

  欺诈发行作为从源头造假的严重违法行为,也受到监管严惩。*ST元成在实控人组织指使下,2020年至2022年累计虚增营业收入2.09亿元,更在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资过程中引用虚假财务数据,构成欺诈发行,最终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值得注意的是,2025年退市工作“多指标叠加”成为常态,多数退市公司同时触及多项退市指标。例如,*ST东方因财务造假被调查后,股价连续跌停跌破面值,成为年内“重大违法+面值退”的典型案例,最终以0.36元/股的价格退出市场。这种多指标叠加的退市机制,进一步加速了市场“劣汰”进程,让劣质企业无处遁形。

  监管部门的重拳出击不仅体现在退市执行上,更延伸到事前预警。2025年,共有30余家上市公司因财务造假、信息披露违规等事项,在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后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ST),形成了强有力的监管震慑。

  “退市不免责”成共识

  2025年,资本市场退市监管的一大突破是实现了从“退得下”到“退得稳”的深化,核心支撑在于立体化追责体系的全面构建。监管部门持续健全行政处罚、民事赔偿、刑事追责多维度惩戒约束体系,“追首恶”与“打帮凶”并举,让“退市不免责”成为市场共识。

  在行政处罚层面,违法成本大幅提高。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主体的罚款金额显著提升,动辄数百万元甚至上亿元。例如,*ST东通因连续四年虚增收入和利润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被证监会拟处以2.29亿元罚款;*ST苏吴实控人钱群山被合并罚款1500万元,*ST东通7名责任人合计罚款4400万元。同时,市场禁入措施被广泛适用,*ST元成实控人祝昌人、*ST东通实控人等被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剥夺其长期从事证券业务的资格。

  追责范围也从上市公司本身深度穿透至“关键少数”和中介机构。处罚对象不仅包括实控人、董事长、财务负责人等直接主管人员,还扩展到提供造假服务的第三方中介机构,实现了对违法生态的整链条打击。退市龙宇在退市后仍因财务造假被追责,实控人、董事长徐某增被罚1690万元并被采取10年市场禁入措施,充分彰显了“退市不是免责金牌”的监管态度。

  刑事追责的利剑更是持续出鞘。已退市的紫晶存储10名高管被判刑,刑期最高达七年六个月;金洲慈航原实际控制人朱要文因涉嫌犯罪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2025年多起案件实现行政调查与刑事司法的快速对接,判决实刑且刑期加重,形成了前所未有的法律威慑。

  强化投资者保护

  退市常态化的推进,离不开投资者保护机制的同步完善。2025年,监管部门多措并举,在退市全流程强化投资者权益保护,让退市不仅“退得下”,更“退得稳”。

  代表人诉讼制度的常态化运行成为投资者维权的重要保障。锦州港特别代表人诉讼案启动,美尚生态特别代表人诉讼有序推进,龙力生物普通代表人诉讼中1618名投资者获赔超2.7亿元,中介机构被判承担连带责任。

  制度供给层面也持续加强。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公开征求意见稿)》设“投资者保护”专章,明确主动退市中投资者保护安排,防范上市公司利用破产重整损害投资者利益。《关于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保护的若干意见》则提出,健全终止上市过程中的中小投资者保护制度,引导存在重大违法退市风险的公司控股股东、实控人采取先行赔付等措施弥补投资者损失。

  “上市公司退市后公司仍为公众公司,需要维持正常公司治理,确保股东大会、董事会规范运作,持续做好信息披露。”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周标文呼吁,从根本上保障退市后投资者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赋能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

  从2020年底《健全上市公司退市机制实施方案》通过,到2024年新“国九条”出台后《关于严格执行退市制度的意见》发布,退市制度改革持续深化,为2025年退市常态化的全面落地奠定了坚实基础。

  业内人士普遍认为,2025年A股退市领域呈现的“多元退出、立体追责、投资者保护”三大特征,标志着市场生态发生质变。退市不再是简单的“出清”,而是通过市场化、法治化手段优化资源配置,助力实体经济转型。田利辉表示,一个入口畅通、出口有序、优胜劣汰的高效资本市场,其资源配置功能与长期投资吸引力将得到系统性增强。

  对于未来退市制度的优化方向,专家建议,需进一步强化退市过程中的投资者保护与纠纷解决机制,优化退市板块功能与重新上市机制,引导退市公司提升治理水平。同时,持续鼓励并购重组与吸收合并等市场化工具的运用,帮助绩差公司通过资源整合实现提质升级,推动形成更加成熟的市场化、常态化退出机制。

  2025年的退市实践充分证明,常态化退市是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随着退市制度的持续完善,“有进有出、优胜劣汰”的良性生态将更加稳固,为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更强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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