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06
证券代码:300391 证券简称:*ST长药 公告编号:2026-001
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财务类强制退市。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药控股”)股票自2025年4月22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自2025年12月29日起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鉴于公司未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重整,2025年度期末净资产预计为负(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经审计后的2025年年度报告为准)。如公司2025年度期末经审计净资产为负值,或者2025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3.11条的规定,公司触及财务类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可能触及的终止上市情形如下:
是否适用
具体情形
(对可能触及的打勾)
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1亿
元。
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
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 √
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追溯重述后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1
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
的审计报告。
未按照规定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因实施完成破产
重整、重组上市或者重大资产重组按照有关规定无法
披露的除外。
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
整的年度报告。
2、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公司因涉嫌定期报告等财务数据虚假记载,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公司及相关人员于2025年12月26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以下简称“《告知书》”)。根据《告知书》认定的事实,公司2021年、2022年、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公司可能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5.2条第(六)项的“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载明的事实,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财务指标连续三年存在虚假记载,前述财务指标包括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或者负债科目”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3、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交易类强制退市。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连续四个交易日低于1元,2026年1月6日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为0.88元/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2.1条的规定,若公司出现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4、长江星等七家子公司更换破产管理人。2025年12月29日,湖北省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十堰市郧胥工贸有限公司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决定依法终结公司预重整程序。同日,十堰中院裁定终止湖北长江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等七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程序,宣告湖北长江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等七家公司破产。2025年12月30日,十堰中院指定北京天达共和(武汉)律师事务所为长江星等七家公司实质合并破产清算案管理人,刘兆君为管理人负责人。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1、财务类强制退市风险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经审计后的年度报告数据显示,公司2024年度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432,840,659.21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3.1条第(二)项规定,上市公司出现“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的情形,对其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3.11条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第10.3.1条第一款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实际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相应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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