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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09 18:23:24 股吧网页版
*ST长药: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10


证券代码:300391 证券简称:*ST长药 公告编号:2025-101
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原告十堰市盛世郧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被告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三人湖北长江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债权人代位权纠纷案判决后,经十堰市盛世郧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申请,湖北省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11月26日强制执行。本案涉案金额154,890,260.10元,预计不会对公司当期损益产生影响。

一、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2025年12月8日,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长药控股”)收到湖北省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执行通知书等文书。湖北省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所在地为十堰市张湾区浙江路66号。诉讼各方当事人如下:

申请执行人(原告):十堰市盛世郧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市盛世景投资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被告):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胡士会。

二、有关案件的基本情况

十堰市盛世郧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债权人代位权纠纷案的基本情况详见公司2025年7月2日、2025年9月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重大诉讼公告》、《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三、诉讼进展情况

原告十堰市盛世郧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被告长江医药控股股
经十堰市盛世郧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申请,湖北省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11月26日强制执行。法院责令公司自执行通知书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履行下列义务:向申请执行人十堰市盛世郧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履行本院(2025)鄂03民初46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负担本案执行费222290元。

四、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目前,公司及子公司存在10起未披露的小额诉讼仲裁事项。

1、原告安徽宏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湖北安博制药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案。

原告因民间借贷纠纷起诉被告,诉讼请求:判令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600万元,并自2023年7月4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市场报价利率的2倍支付利息至款清之日(截止到2024年8月9日为463900元);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该案已于2025年9月2日在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立案,2025年12月19日开庭审理,目前未判决。该案预计不会对公司当期损益产生影响。

2、原告湖北长江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唐晏军劳动争议案。

原告不服十堰市郧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郧劳人仲裁字〔2025〕267号裁决书,提起诉讼。诉讼请求:依法确认原被告之间自2017年8月3日至2025年7月23日不存在劳动关系;判决原告无需向被告支付工资287676.7元;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该案已于2025年11月27日在十堰市郧阳区人民法院立案,将于2025年12月29日开庭审理,目前未判决。该案预计不会对公司损益产生影响。

3、原告湖北长江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杨占邦劳动争议案。

原告不服十堰市郧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郧劳人仲裁字〔2025〕269号裁决书,提起诉讼。诉讼请求:依法确认原被告之间自2013年12月13日至2025年7月31日不存在劳动关系;判决原告无需向被告支付工资73051元;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该案已于2025年11月27日在十堰市郧阳区人民法院立案,将于2025年12月29日开庭审理,目前未判决。该案预计不会对公司损益产生影响。

4、原告苏州威尔达焊接设备有限公司与被告河北羿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公司支付原告货款162500元及利息(利息以162500元为基数,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1.5倍,自2019年7月13日起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暂计至2025年7月20日,为56307元);判令被告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货款及利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令本案受理费、保全费由二被告承担。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法院于2025年8月5日立案。因原告申请财产保全,法院于2025年9月9日裁定冻结河北羿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219000元或查封、扣押其等值财产。2025年10月28日,法院判决如下:被告河北羿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苏州威尔达焊接设备有限公司货款162500元及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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