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10
证券代码:300391 证券简称:*ST长药 公告编号:2025-089
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原告杭州滨创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与被告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三人湖北长江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债权人代位权纠纷案判决后,经杭州滨创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申请,湖北省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9月8日强制执行。本案涉案金额154,890,260.10元,预计不会对公司当期损益产生影响。
一、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2025年9月8日,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长药控股”)收到湖北省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执行通知书等文书。湖北省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所在地为十堰市张湾区浙江路66号。诉讼各方当事人如下:
申请执行人(原告):杭州滨创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沈伟东。
被执行人(被告):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胡士会。
二、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原告杭州滨创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与被告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三人湖北长江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债权人代位权纠纷案的基本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19日、2024年11月20日、2024年12月12日、2025年1月14日、2025年2月2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重大诉讼公告》、《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三、诉讼进展情况
原告杭州滨创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与被告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三人湖北长江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债权人代位权纠纷案判决后,经杭州滨创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申请,湖北省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9月8日强制执行。法院责令
公司自执行通知书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履行下列义务:向申请执行人杭州滨创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履行法院(2024)鄂03民初46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负担本案执行费222,290元。
四、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目前,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未披露的小额诉讼仲裁事项。
五、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公告的诉讼预计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影响。
六、其他事项
公司将根据分阶段披露原则持续披露案件的后续进展情况,以及其他对诉讼有重大影响的相关情况。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充分关注风险。
七、备查文件
1、执行通知书;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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