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2
证券代码:300391 证券简称:长药控股 公告编号:2025-048
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原告嘉兴骏鹰仓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被告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债权人代位权纠纷案,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4月11日裁定中止诉讼。本案涉案金额18,947.85万元,预计不会对公司当期损益产生影响。
一、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2025年4月18日,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湖北省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湖北省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所在地为十堰市张湾区浙江路66号。诉讼各方当事人如下:
原告:嘉兴骏鹰仓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委派代表张程程。
被告: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胡士会。
第三人:湖北长江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阳勇。
二、有关案件的基本情况
原告嘉兴骏鹰仓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被告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债权人代位权纠纷案,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重大诉讼及进展的公告》。
三、判决或裁决情况
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公司已启动预重整,根据相关规定,公司临时管理人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申请中止审理原告嘉兴骏鹰仓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被告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债权人代位权纠纷案,法院予以支持。2025年4月11日,法院裁定:本案中止诉讼。
四、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目前,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未披露的小额诉讼仲裁事项。
五、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预计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影响。
六、其他事项
公司将根据分阶段披露原则持续披露案件的后续进展情况,以及其他对诉讼有重大影响的相关情况。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充分关注风险。
七、备查文件
1、民事裁定书;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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